龔先生
7月28日中午,柳北高速廣西貴港段發生一起單方交通事故——一輛商務車與該路段道路中間波形護欄、限高架水泥墩發生碰撞,車內包括駕駛員在內的3人被困……
路過的幾名貨車司機主動對受困人員施以援手——撬開車門救出駕駛位的男子,又從車窗救出坐在副駕位置的女子,而后發現中間排座位還有一名女子被困,但其“看起來已經失去意識”,且眾人發現“女子的腿部被夾住,無法動彈”。由于車輛起火且越燒越大,大家不敢再靠近,最后一名女子沒能被救出。
出人意料的是,現場視頻在網上傳播后,幾名參與救援的司機不同程度地被網暴——
有人指責現場拍視頻并喊人救援的司機大哥,“你有指揮的時間完全可以動手,不需要拍視頻。”
有人對救援者沒能救出最后一名女子表示不解,認為“已經有司機進去車內了,為什么不將人拉出來?”
還有人質疑,“為什么不早點砸側窗玻璃?”
……
總之,這些人的邏輯就是,救人有錯。
視頻來源 :極目新聞
網絡上從不缺乏噴子、鍵盤俠或事后諸葛亮,這些人不僅可能罔顧事實、缺乏同理心,有的甚至在故意挑逗某種情緒、制造某種對立。
這種“所有本事似乎都長在了嘴上”的人當然是少數,但其殺傷力讓人不寒而栗。
兩人被救出、一人死亡,確實是一個讓人有些遺憾的結果。善良的人當然希望每一個陷入危急的生命都能被挽救,但現實往往是殘酷的,類似救援更是面臨種種復雜多變的情況。
透過視頻可以看到,車輛損毀嚴重、車門無法正常打開、車內情況不明,而參與救援的只是幾名路過的司機,他們沒有更多的救援工具,除了一根撬門的鋼筋,就是雙手;他們沒有更多的救援專業知識,有的只是對車禍的一些常識判斷或者說經驗,還有一顆善良、勇敢的心……
換句話說,他們能夠沖上去,已是莫大的勇氣,對這樣的施救者,我們應心懷敬意和感恩。
來源:中國江蘇網 作者:吳結
毫無疑問,見義勇為是我們要大力鼓勵、弘揚的價值觀,這是民法典規定“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的原因,也是近年來諸多案件中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當事人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不予起訴的原因。
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應該成為一種共識,甚至是一條底線,所有人都應為此而努力,至少不能背道而馳。遺憾的是,時至今日,依然有人在苛責見義勇為者,認為他們不是“完美施救者”,對他們的施救方式、過程指指點點,甚至認為只有救出所有人才叫英雄、才叫勝利。
或許,我們可以換個角度想一想,如果這幾位參與救援的司機也如其他路過的車輛一樣匆匆離去呢?或者,他們只是撥打110、120、119,然后靜靜等待專業救援力量到來呢?又或者,他們全然不顧車身已經著火、隨時有爆炸風險,還要往車里沖,最終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就此番事件而言,不管哪種選擇,恐怕都意味著更沉重的代價。
事實上,“見義勇為可嘉,見義智為更佳”,這一主張漸成趨勢。那種不顧自身安危、不顧自身是否具備救援能力就去施救的做法并不值得鼓勵——因為那極有可能帶來更大的人間悲劇。盡可能減少損失和代價,才是更科學的救人姿勢。從這個角度上說,人們不應該對上述救援者多加指責,因為他們以幾乎“零代價”挽救了兩條人命。遇難者的姐姐回應:救人司機盡力了,希望妹妹安安靜靜地走……
對見義勇為者的苛責,實際上是在打擊更多人見義勇為的積極性,增加他們的顧慮和擔憂,也是在傷害這個社會的良心和善意。
高速公路上有車禍發生也好,城市道路上有老人摔倒也罷,我們更期待哪副圖景:人人避而遠之,累積冷漠?還是你搭把手、我出份力,傳遞溫暖?龔先生以為,這不應該是道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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